2013 Never...
很愛三毛的書,幾乎認為是每個人的必讀之選,基於她對生命的熱愛。我常重讀她的書,因為她寫的都是短篇,偶爾想滿足一下自己對文字的渴求,又不想太勞累去拆解文學的面紗,讀她最好。常看到這一段,於我影響甚深,卻竟然沒有在部落格裡提過。三毛不好應酬,有一次在晚宴,看著大家觥籌交錯,互相吹噓吹捧,跟同桌的人說,「來!我們來玩扮小孩!」旁邊的友人熱情的說「好呀!好呀!怎麼玩?」
這一年,我一直處於這種被掃興,沒心情的狀態。我應該是快樂的,工作好,男友好,甚麼都是不能挑剔的好。可是,快樂是,做孩子。
在美國公幹的時候,跟在電影節認識的好友慧談將來,說我要賺很多錢因為要在香港買房子,結婚生小孩,問她要去做甚麼才可以每月賺幾萬,然後她突然出現一個眼神,一個讓我為自己的話而臉紅的眼神。我們倆同愛電影,更一起背包去過希臘土耳其,跟有夢的人說夢該醒,多殘酷,多掃興。更重要的是,掃別人興的是我。我不喜歡這樣的自己,這比身上沒有一個名牌包,比沒嚐過一次米芝蓮更丟臉。
抑鬱可以死人,這事我懂;雖然我大部分時間,都跟大眾一樣,「這等小事不用死」「這都想不開」。賺錢是為了改善提升生活質素,但到頭來若換來死亡,生活也理想不到哪裡去。做自己不相信的事,心裡鬱悶,有時候不是不開心,是開心不起來,這會慢慢吃掉一個人。我很記得數年前跟黃生打保齡球時,那時剛讀三毛,跟才子攀談一下,哈,我們結論正正是因為她熱愛生命,她對生命的失望也一定比別人深刻。(荷西死後,三毛百病纏身,有人說是因為《滾滾紅塵》沒讓她拿下金馬獎最佳編劇,她在醫院自縊而亡。)
三、四月春分的時候剛起濕疹,到六月是不能控制的發病,全身就只有臉部一直爛,到九月才慢慢好。那段時間,幾乎不出門,不見人,所有錢都用去看中醫,上班戴口罩,因為太醜。每天問媽媽「為什麼會這樣?」「怎麼辦?」「甚麼時候會好?」一年中,半年的時間都受到困擾,女生最重要就是臉,你說怎麼高興得起來?
那時,學會跟自己來點阿Q的對話,因為心情差皮膚差,可是皮膚難看我心情更糟。每天開導自己,自己有皮膚病,特別留意街上路人的臉,得天獨厚的當然不少,可是我比下有餘。
人生一張臉就夠煩,管自己就不夠時間,竟然看不過眼的事也多。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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