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從小學五年級開始,我的中文作文變好。除了因為那時候中文老師的啟蒙,更是因為我發現了一個訣竅。就是萬試萬靈的抒情文,幾乎是任何題目,我也把同一故事套上去。抒情文,就是要動之以情,還沒有開始談戀愛的我,只能倚賴放諸四海皆中的親情,而那故事就是記憶中一個和我媽的小片段,名副其實一雞無限味。關於這片段,我長大後跟我媽求證,她說沒有這事,我覺得是她忘了,但也有極大的可能是我無中生有,因為我小時候其中一樣有名的絕伎就是腦作。
一般寫描寫文或議論文就拿個七十五分,因為描寫需要詞彙,詞彙得多看書,那時候我不看書,只攻TVB劇集;而議論需要邏輯性思考,對12歲的人兒來說,我覺得有點太過。但凡寫抒情文,我就有八十到八十五分,是非常高的分數。印象最深一次是作文考試,題目為《下雨天》,可以寫的故事多了,我想都不用想,直接挪用我那必勝訣竅。
一開始,我通常特別矯情,寫點有的沒的,我說,下雨常令人心情不好,但這滴答滴答的雨聲卻讓我想起一件窩心往事。
是幼兒園的事,想到故事的發展,我應該是不到5歲。小朋友對時間沒甚麼觀念,不像現在上班,常盯著屏幕的右下角,18:30熄電腦,下班回家。那時候,除非有第一個小朋友被家人接走,要不我們也不太知道甚麼時候下課,反正午睡後我們都是玩玩而已。那天,應該是下午,也有可能因為天色不好,我才印象那是下午發生的事。總之,第一個小朋友被接走了,慢慢的一個一個離開,小朋友就開始焦慮了,因為沒有人希望是最後一個走。一種被遺棄的感覺湧現,而小孩最受不了,就是被遺棄,所以有時你會發現父母裝腔作勢說先回家,不要小朋友,他們就會停住腳步,然後大哭。
我開始害怕,可能很少留到那麼晚。終於,接我的人出現了,是媽媽。作文時,我通常會寫我像電影中久別重逢的人般撲到媽媽身上去,好比她是我最安全的避風港。我措詞都這樣,特別誇張,特別造作,希望動到老師的情,多拿幾分。
平常接送的是菲傭,所以出現的是媽媽這事,我往後也沒多想。媽媽提著我的小書包,陪我一步步走下樓,我腿短,走得慢。到了大門口,我才看到學校豎起矮矮的鐡牌,舖滿了沙包,隔水用的,這才知道水浸了。那是80年代,香港還是會水浸的,還不止是到腳踝,我想那時水要及腰(我的腰)了。媽媽一手提書包,一手抱起我這大冬瓜,跨過那鐡牌回家去。
寫文章,有時候當然還加插我生病,媽要照顧我的情節,這彰顯母愛的故事多感人。
媽媽生病了,瘦骨嶙峋的身體,憔悴的容貌,讓人難過,但我最愛妳,小時候如是,現在如是。希望你快樂,健康不健康,現在多說也沒有意義。記住,我最愛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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