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

穿書本的女孩

頭很痛,這一兩天都是這個樣子。

正在看二毛的《雨季不再來》,頭痛加劇,字很多,感情很氾濫,一程六、七個站的地鐡才看得完只幾頁的故事,看得慢,不暢快。

由三毛連帶起的一遍閱讀潮,整天也想買書,聖誕時,媽要買禮物給所有人,每人都到時裝店裡選,妹選了格子短褲,姐好像選了件襯衣,媽媽不斷的叫我試褲子,海軍款式的外套,試這試那,全店前前後後走了幾遍,始終也挑不到。媽常要我買衣服,好等我丟了家裡舊的,空出更多的位置,媽喜歡整潔,一塵不染,或許家徒四壁是一種另類追求,但我越來越愛舊,亦惜舊。

媽總是將家裡的東西一批批的換走,杯碟、碗筷、衣物,去舊迎新,姐亦感染此雜氣,凡舊者,必棄。媽說我是個垃圾婆,甚麼都儲起來,我不過是幾年內的衣物不動,雜誌書本唱片都存起,不過是留著這些而已,我想留的還有更多。

到古廟太古城的家吃晚飯,她指著那張飯桌,一張淡綠又展露出歲月痕跡的飯桌,她說是外公挑的送的,比她的年紀還要大,由小時候住的地方,每次搬家都不會遺下它。世伯伯母開始把餸菜端出來,一隻隻白色的盤子圍著一個黃色的圈,有一種八十年代幾何風的味道,古廟又告訴我那些盤子小時候在加拿大也是在用,一直到現在,還嚷著不許丟。一個家庭,東西舊了不丟,而年輕一輩還懂得珍惜,我很感動,因為我知道每一件東西背後都藏著故事,有了故事物件就有了生命,有了價值,不是隨意買了新的替換就算。


所以,衣服是買不成了,轉個彎到了書店,目不轉睛,東走西行的挑了兩本書,告訴媽送我這個就好,媽沒有異議。從小到大,雖然差不多是要甚麼就有甚麼,爸媽還是比較抗拒買玩具給我們,唯獨兩樣東西,他們最願意花錢的,就是鞋子和書本。小時,未珍惜父母這個好,現在急起直追,每週都到書店逛,總是買更多的書。上週,一家五口逛街,逛時裝店累了,他們坐下來要吃下午茶,我爭取時間走進書店,又拿了一些回家。



想走一趟台灣,就三天,我想將自己浸沒於書海裡,誰都不要拉著我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